文|余朋铭 新则创始人
“每间小屋的窗前,都有一盏不息的灯光。”
这是孙渝多年后回忆西南政法学院烂泥湾教师宿舍时,留下的一个画面。那时,他和一群年轻教师住在校园一隅,住房简陋,收入有限,夜里各自在灯下写作。邻居中有王人博、李祖军、张绍彦等人;而他自己,正在刑法教研室里备课、做研究,后来又开始兼职办案。若把日后的履历暂且放下,这盏灯照见的,首先是一个青年教师如何安顿理想与生活。
多年以后,场景换到了重庆两江交汇处。2026年1月25日,百君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盛典上,已任董事局主席的孙渝谈起律所与律师的关系,用了一个重庆人熟悉的比方:“江河够大,鱼才会更肥。”接着又说:“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从一间小屋,到一家向全国布局的律所,他关注的问题也在变化:早年是个人如何立足,后来是怎样让更多同行拥有共同发展的空间。
不过,这条路的起点并不豪迈。1979年秋天,17岁的孙渝走进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学院。校园“泥泞的路和荒秃的坡”,让他“一点也不激动”,还给父亲写信诉说沮丧。父亲回信:“看看校园外的同龄人,你该懂得知足。”许多年后,他仍记得这次对话。
从初入校园的新生,到刑法教研室的副教授;从兼职律师,到以刑事辩护见长的律所创始人,再到推动组织变革的管理者,孙渝的职业经历,穿行于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的四十余年间。其间有专业积累,也有现实压力;有主动选择,也有选择之后始终未能消散的遗憾。
值得追问的,正是这些经历之间的联系:十五年教学生涯,给后来的辩护人留下了什么?走出校园之后,他怎样把个人能力变成一家律所的基础?当事业逐渐做大,他又为何把更多精力放在分配、协作与交接上?沿着这些问题回望,才能看清从西政讲台到百君“江河”之间,那些具体而不轻松的转折。

孙渝在百君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盛典上致辞
第一阶段(1979—1998)——歌乐山下,四年求学与十五年任教
1977年恢复高考,法学教育重新迎来一批渴望求知的年轻人。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通过,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课堂上的法律知识开始与重新展开的司法实践相接。西南政法学院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法学教育阵地,其刑法学科于1981年成为全国较早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刑法学科之一。孙渝入学时,个人求学与制度建设,恰好站在同一个新的起点上。
1962年,孙渝出生在重庆。少年时家住五龙庙一带,去一趟解放碑要花约两小时。1977年,15岁的他曾在大阳沟旁的“工农茶社”听老者说书,故事讲到巴蔓子献头护城。多年后,他把这段记忆写进《故城一隅有灯火》,从故城旧事中回看自己对规则、承诺和责任的理解。重庆之于他,既是生活的故乡,也是日后观察法律与人情的一扇窗。
1979年,他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四年后毕业留校,进入刑法教研室;1995年评为副教授,直到1998年离开,前后任教十五年。
在孙渝的回忆里,烂泥湾是他婚后的住处。与王人博、李祖军等人为邻的日子,让这群年轻教师在课堂之外,也分享着彼此的日常。王人博曾去警校客串刑法课,向“小孙”借讲稿。这类带着自嘲的旧事,比日后的头衔更能还原他们当年的样子:年轻,有学问,也要设法改善生活。
他所在的刑法教研室,有深厚的学术传统。赵长青参与过1979年刑法制定研讨和1997年刑法修订研讨;伍柳村关于刑法如同刀子的告诫,也留在他的记忆里——用得好,可以除暴安良;用得不好,也会伤人伤己。对于一个日后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人,这种对刑罚力量的警惕,比单纯熟悉法条更为深远。
任教期间,他也留下了具体的研究成果。1988年,他与张炳明、熊志海、吴中林合著《过失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多年后再提起,他仍带着年轻时初次出书的欣喜,却不忘自谦。1996年,他与朱建华在《福建法学》发表《论走私毒品罪没有完全包容走私毒品行为》。从过失犯罪到具体罪名的适用,研究所面对的,都是行为如何评价、责任如何划定的问题。
讲台之外,另一种职业生活逐渐展开。他在《曾经的烂泥湾》中写道:“我从85年便有了执业证,真正当回事做,却是从91年开始的。”也就是说,1985年之后数年里,他虽持证却很少办案;从1991年到1998年离校,他才一边教书、研究,一边认真兼职办案。
但本人回忆中的这段过渡,并没有后来履历上那样平整。收入与生活的压力,让他开始更多接触律师业务;办案又挤压了研究与写作的时间,令他对教师身份感到不安。生活条件改善,并未消除这种自责。这份迟迟未散的情绪,使“下海”有了更真实的重量。
长期的任教经历,为孙渝后来执业提供了重要基础,但基础的形成,并不意味着转身时没有代价。
首先,教学与研究训练了他整理问题的能力。刑事辩护需要把事实、证据与法律评价逐一衔接,刑法研究所强调的概念边界和论证次序,可以为这种工作提供支撑。长期讲课,也使他熟悉如何把复杂问题表达清楚。不过,这些积累能否奏效,仍要接受具体案件的检验。
其次,兼职执业让他在离校前接触到真实的委托关系与庭审。到1998年创所时,他已不只是从课堂上理解律师职业。专业知识经由一次次委托,开始转化为处理现实纠纷的经验;而创办事务所,又要求他在办案之外学习经营。
更深一层的影响,是两种身份长期并存带来的自省。他理解书斋生活的价值,也切身感受过专业劳动的生计压力。后来既谈律师的职业理想,又坦率讨论收费与分配,这种不回避现实的态度,在早年的挣扎中已有迹可循。
第二阶段(1998—2008)——辞教创业,刑辩立身
九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律师业的组织形式与执业环境持续变化。合伙制律所发展、国资所脱钩改制推进,法律服务与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1996年《律师法》通过,同年《刑事诉讼法》修改,1997年《刑法》修订,律师的职业定位、刑事程序和定罪量刑规则都在调整。法律服务需求随之拓展,也向从业者提出更高要求:既要理解新的制度,又要能够处理具体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一批有高校经历的法律人走出校园,创办律师事务所。

1998年12月,孙渝辞去西南政法大学教职,与杨泽延等共同发起创办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公开披露的执业登记材料,将事务所的批准日期记为1998年12月10日。创所日可以精确到一天,离开讲台的心情,却没有这样干脆。后来,他甚至用“教师职业的叛徒”自况,说自己“虽然不以为耻,但却深以为憾”。此后的成绩,并没有让他改写这份感受。
百君的创所理念是“百树成林,百君成业”。这八个字,把共同做事放在了个人成名之前。2002年,《百君说法》创刊;2003年,重庆全市律师首次集体宣誓,孙渝担任领誓人。后辈律师在回忆中提到,刊有他领誓照片的那期《重庆律师》,自己一直珍藏着。
律所也在逐步站稳。2004年,百君获评“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年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据百君发展纪事,2006年业务创收进入重庆律师行业前三。创办所刊、凝聚团队、拓展业务,这些动作构成了创所初期的日常,也让一句理念有了组织上的承接。
刑事辩护是孙渝最鲜明的专业标识。他所坚持的“不使无辜者获罪、不使罪轻者受重判”,将辩护的责任落在两个具体判断上:应不应该定罪,应该承担多重的责任。前者关乎无罪者的自由,后者同样关乎一个人不应承受的额外惩罚。
百君官网对其职业生涯的介绍称:他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列举的代表案件包括走私案、故意杀人案、受贿案(3件)、贪污案、诈骗案、职务侵占案等,均获无罪判决。这看似轻描淡写的介绍,其中的份量,只有搞过刑事辩护的律师才知道。
专业之外的公共表达也留下了鲜明记录。2008年6月,汶川地震后,一名女医生因自行赴灾区做志愿者被辞退,引发讨论。孙渝在时评《给良知一点宽容》中写道:“给冲动一点警告,给良知一点宽容,未尝不是好办法。”面对制度约束与个人善意,他尝试为两者寻找可以相容的余地。同年10月,他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办所十年,案件、组织和写作,已逐渐成为并行的职业实践。
孙渝创所后能够较快站稳,可以从此前的积累与当时的选择中寻找解释。
一是专业准备在先。刑法教学、研究和多年兼职执业,使他具备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与经验组合。离开高校,改变的是工作重心,已经形成的专业能力得以继续使用。
二是专业积累有了共同承接的组织。与合伙人一起创所,使个人办案之外的合作成为日常。百君在创立数年后先后获得市级、全国性律所荣誉,这些认可属于整个事务所,也提示我们:理解它的起步,既要看孙渝的专业经历,也要看到共同创业者与团队的投入。
三是他开始持续经营共同体。所刊提供交流空间,团队承接不同业务,组织逐渐拥有个人之外的积累。随着项目和人员增加,个人所长逐渐进入团队协作,事务所也由此积累自己的声誉。这种从个人到组织的积累,为后来的专业化和跨地域发展提供了基础。
第三阶段(2008—2019)——行业中的律师
2008年之后,中国律师业持续扩容,专业分工与行业评价更加细致。律师不仅要回应委托人的需求,还要面对执业权利保障、职业伦理和人才培养等共同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度修改,辩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其后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又带来新的实务议题。在重庆,2009年前后的“打黑”及相关案件讨论,也让刑事辩护的处境受到广泛关注。对于已有一定声望的律师,如何参与行业公共事务,成为办案之外的一道题。
这一时期,孙渝在法庭、行业组织与公共写作之间往来。他的职业关切,逐渐从自己的案件延伸到同行共同面对的问题。
2009年,孙渝已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分管维权工作。重庆发生律师被殴伤事件后,他以副会长身份接受采访,介绍行业维权的情况。同年8月,他主持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律师职业价值取向”分论坛。一个岗位需要应对具体的执业困难,另一个场合则讨论律师应如何理解自己的职业,两者都超出了单个委托关系的范围。
在特殊的执业环境中,他也谈过辩护策略。2010年2月,《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孙渝提到涉黑案件取证、会见等程序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重庆律师当时更多着力于实体辩护的情况。程序保障与实体争辩,在这样的语境中都关乎当事人的权益。律师需要辨析法律,也需要在实际的执业条件下,寻找能够推进辩护的具体路径。
2009年,他的文集《找回大律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53篇短文分为“法人法语”“随笔”“时评”三辑。代序交代了这些文字的来处:起初,他把实务中的心得写成“法人法语”专栏,后来又在同行鼓励下写专栏、开博客,几年积累,汇成一本书。
书中的《关于刑事辩护的咏叹》,写到辩护律师为挽留当事人生命所付出的心力,也写到职业中的苍凉与无奈。这让他的写作保留着法庭生活的触感。案件结束后,经验没有随卷宗一同收起,而被整理成可供同行阅读、争论的文字。
专业认可在这一阶段继续积累。2011年,他获评西南政法大学首届“十大杰出律师校友”。2013年6月,重庆市律师协会公布2012年度大奖,孙渝获“年度最佳刑事辩护律师”,在按得票高低排列的名单中居首;百君也列“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名单首位。个人与事务所在同一次年度评选中获得认可,为这段专业积累留下了清晰的刻度。
2014年1月,重庆市律协首届刑事辩护经典案例评选颁奖,孙渝承办的卢某涉嫌故意杀人抗诉案入选。此前的2013年,百君首次进入钱伯斯榜单。同年,孙渝主编《舶来的律师:中国律师的前世今生》,并以重庆律师学院院长等身份参加第七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个案经验、职业研究和行业交流,在他的工作中不断交汇。
2013年11月,上海市律协律师学院赴重庆、四川考察律师继续教育,孙渝出席重庆的座谈交流。考察团随后走进重庆律师学院,实地了解教学安排。上海市律协的总结特别提到,依托西政的师资与教育设施,有助于拓展律师培训。对孙渝而言,参与这一工作,也把熟悉的高校教育资源与律师的执业需要连接起来:曾经离开的校园,成了培养同行的一处支点。
2014年3月,孙渝回到西政沙坪坝校区,出席重庆律师学院当年第一期实习律师培训班开班典礼。面对200余名实习律师,他以院长身份提出要求: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培训纪律,并对课程与教学积极反馈。第一堂课由张智勇主讲,整个培训安排了10天、27堂课、17门课程。离开高校多年,他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参与到年轻法律人的培养中。
同年7月,百君成立刑事辩护中心;10月,重组十大专业法律事务部。个人的专业积累开始通过更明确的团队分工延续。2015年,他又受邀参加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规范司法行为三人行”讲堂,与法学教授、公诉人交流。课堂的听众变了,他所做的工作仍包括讨论问题、辨析理由、传递经验。
百君也逐步走出单一办公点。2015年至2017年,成都、重庆合川、荣昌、大足分所相继设立。地域拓展与专业分工同步推进,事务所开始面对更复杂的协作问题:不同团队怎样使用共同品牌,怎样形成稳定的服务标准,怎样让新加入的人真正融入。规模增长由此把一个原本偏重专业的命题,带向了组织管理。
2016年,文集《律师想要的东西》出版。孙渝在书中继续谈案件,也谈律师怎样面对自己的职业。他写过:“律师的正义,是洋溢在账单中的正义。”这样的表达并不回避律师以专业劳动获取报酬的现实,却也将一个问题推到读者面前:收费与职业责任,应当怎样放在一起理解?
这本文集里,还收录了《你们与我们——在西南政法大学2012级开学典礼上的致辞》和《另一种教师》。从1979年入学时给父亲写信,到多年后留下写给新生的致辞,西政在他的叙述中始终占有位置。
他的另一段话提供了线索:“法治兴,则律师兴……兴法治,则律师与其剑走偏锋,不如日求寸进,为法治添砖,便是为自己加瓦。”将视线从抽象使命拉回每天的专业劳动,是这些文字一贯的落点。2017年,他就于欢案讨论防卫限度,强调不能仅凭死伤结果判断是否防卫过当。这些表达显示,他始终在具体案件与职业整体之间来回思考。
2018年2月2日,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到访百君,孙渝与肖志军等就行业发展、律所管理与其交流。随后由韦锋主持的刑辩专题座谈,把讨论推向合规审查、刑事法律顾问等非诉业务:如何识别企业经营中的刑事风险,如何为新的服务需求储备知识、组织团队。这是一次同行共同参与的探索,也为百君刑辩团队的专业发展留下了另一种记录——法律知识既用于案件发生后的辩护,也可以用于帮助客户及早识别风险。
2019年,孙渝获得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杰出贡献奖。至此,长期办案、公共写作、行业培训与专业交流,已经在他的执业中形成了相互联系的几条线索。
这一阶段,孙渝的影响范围扩大了,专业工作的内容也随之增加:办案之外,他还参与解释、讨论和改善律师工作的共同条件。
写作使个案经验得以传播,行业职务使他接触更多同行的实际困难,培训则让经验有机会传递给下一批执业者。三种工作的共同之处,是把分散在各个案件、各位律师手中的经验,带进更广泛的交流。个人执业中形成的认识,由此有机会成为同行共同讨论的议题。
其中更具体的联系,在于教学能力获得了新的用途。早年面对学生,他需要解释刑法;后来面对青年律师和不同法律职业的同行,他需要把经验转化为能够交流的方法。参与行业事务,也使观察范围从“这个案件怎么办”,扩展到“律师为什么普遍遇到这个问题”。
这种变化对百君同样重要。律师学院的所外培训与所内专业部门的建设,分属行业与事务所两个层面,却也让事务所的发展不再只依赖少数人的个人经验。
第四阶段(2019—2026)——江河与百君
2019年之后,区域律所面对的竞争更加多元。跨地域设点可以扩大服务范围,也会增加协作成本;专业部门越多,对质量控制、利益分配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越高。与此同时,部分较早创办律所的律师,开始面对管理职责如何交接的问题。律所能否长期发展,既取决于创始人仍能做多少事,也取决于其他人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参与决策的渠道和共同遵守的规则。孙渝此后的工作,越来越多地围绕这些问题展开。
2019年12月,孙渝在“百君说法”发表《律所分钱的规矩》,从管鲍之交谈到合伙关系,讨论律所的“三次分配”。“分钱的规矩,是合伙的重中之重。”这句话听来直白,指向的却是合作能否持续:案源、办案和管理各有贡献,如何通过分配让不同劳动获得认可,是合伙人绕不开的现实。
谈治理时,他还打过重庆火锅的比方:锅里的东西各不相同,最终要煮出合适的滋味。这种表达延续了他的写作习惯——不避利益,也不把复杂问题故作高深。如何让各有所长、各有诉求的人共同做事,正在成为他越来越关心的议题。

孙渝在百君与德恒重庆联合举办的刑事论坛上作总评
组织事务之外,他仍持续参与刑事专业讨论。2022年8月,在德恒重庆与百君联合举办的刑事论坛上,孙渝作总评。他从窗外的洪崖洞谈起:山城道路上下相隔数层,却依然互联互通,随后将话题引向监察调查与刑事侦查程序的衔接。从眼前街景切入制度讨论,这种讲法带着教师解释复杂问题的习惯,也带着重庆人的生活经验。接着,他分别讨论监察监督、监察法与刑诉法、监察法与刑法之间的衔接。管理职责增加,并未使刑法这个研究多年的领域退出他的视野。
2023年4月8日,百君管委会扩大会议通过设立董事局的议案。按照律所当时的公开介绍,孙渝当选董事局主席,韦锋接任事务所主任,肖志军出任管委会主任;董事局采用“2+N”模式,由总所两名董事及各分所各一名董事组成。孙渝在会上说:“与其在未来某一天被动应变,不如在春风里主动求变。只有启新才能致远。”
这一年,百君进入创立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孙渝将其定义为“战略转型之年”,提出把百君办成“一家总部在重庆的全国性律所”。交接主任职务与筹划全国布局,发生在同一个发展节点。他仍担任董事局主席,因此这次调整更准确地说,是管理分工与职责重心的变化。
推动转型的基础,可以从业务体量中看见。香港律师会网站公开的重庆市律协2024年汇编资料记载,百君2023年业务收入为2.7亿余元,常年法律顾问客户超过800家。这些客户涉及不同领域,稳定的服务关系需要持续投入,也需要不同团队之间能够配合。业务体量越大,组织运转的重要性便越难回避。
对于规模与专业的关系,孙渝有过更明确的表述。2024年2月,律新社发布的川渝区域品牌所调研引用他的判断:本土所要做强,需要同时坚持“律所的规模化和律师的精品化”。在他的理解中,规模帮助事务所承接多样的客户需求,律师自身的专业水准则关系到市场地位。这为全国布局补上了一层解释:服务网络扩大之后,每位律师仍须有拿得出手的专业能力。
全国布局随后加快。按百君发布的机构动态,昆明分所于2023年揭牌,北京、上海分所于2024年相继揭牌,广州分所于2025年揭牌,之后又向其他城市拓展。其间既有新设布局,也有团队整合:贵阳分所吸收了贵州一苇律所团队,北京分所则通过整体吸并润创律师事务所设立。
上海分所揭牌时,孙渝解释过选择京沪的考虑:百君将走出西南、布局全国的关键两步,放在北京和上海。地理范围的扩大,只是其中容易被看见的一面;整合不同城市的团队,能否形成真正的协作,才是这项选择随后需要回答的问题。
2025年11月15日,百君南宁分所揭牌暨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论坛举行。孙渝在致辞中把南宁的意义放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东盟合作的背景下,谈到借此拓宽西南与沿海、特别是大湾区之间的业务联系。他以“谋远以图存,取多以求精”概括这一选择。走到这一步,分所设在哪里,已与客户向哪里发展、法律服务怎样跟进联系得更紧。
2026年,钱伯斯在公司/商事(重庆,诉讼)领域将孙渝列为“业界贤达”(Eminent Practitioner)。对一位从刑法讲台走来的律师,这项评价呈现了长期积累后的专业位置。但在年初的百君年度盛典上,他谈起的已是“江河”,关注点落在同行与组织的相互成就上。个人的资历和经验,怎样为更多人提供施展空间,成为“江河”这个比方所承载的问题。
孙渝在百君(杭州)律师事务所揭牌仪式暨法商融合发展论坛上致辞
2026年8月22日,孙渝又出现在百君杭州分所揭牌仪式上。在致辞中,他着重谈到杭州民营经济、数字经济与创新发展的特点,提出加强华东地区的资源联动和业务协作,服务企业与企业家。从南宁到杭州,两场致辞面对不同的区域需求,也让他的全国化设想有了更具体的落点:律所每到一地,都需要理解当地企业的经营环境,再把跨地域的资源转化为能用得上的服务。
回看这一阶段,孙渝的变化,是从组织的主要推动者,进一步转向合作规则和管理分工的建设者。
分配研究与管理调整所共同面对的,是如何让不同成员愿意持续投入,并在共同事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2023年的调整,则提供了更明确的观察对象:主任、管委会主任与董事局主席由不同人担任,各分所在董事局中获得席位。这样的安排至少表明,百君在尝试通过组织结构承接新的发展任务。新的分工能否形成稳定协作,仍有待长期实践检验;但组织的持续发展,已经被放进了更明确的议事和责任安排之中。
南宁与杭州的两次亮相,还显示出他在职责调整后的持续参与。董事局主席的工作,仍包含解释发展方向、连接不同地区的团队与外部资源。而“律师的精品化”又为这条路提出了要求:增加网点之后,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与协作实践,才能使更大的组织真正有益于其中的人。
“百树成林”与“江河够大”之间,延续着他对共同发展的关心。区别在于,创所时要回答的是怎样把人聚到一起;走向全国后,还要回答聚在一起的人如何分享机会、分担责任。近三十年的办所经历,把一句朴素的创业理念,推向了更复杂的组织问题。
结语——孙渝的来时路,可以沿着两条线辨认
一条是专业。求学、任教、研究、兼职执业,逐渐汇入长期的刑事辩护实践。在这个过程中,他既需要理解法律如何评价一个行为,也需要面对这种评价怎样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不使无辜者获罪、不使罪轻者受重判”,将这份责任说得具体,也为他的职业选择留下了一个稳定的尺度。
另一条是组织。1998年创办百君之后,他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同专业如何合作,经验如何传给年轻人,个人贡献怎样得到合理回报,创始人的工作又如何由更多人接续。写作、培训、分配研究和管理交接,是这条线上不同的实践。它们让个人能力有机会在共同工作中继续生长。
两条线之间,始终保留着教师生涯的影响。一个曾长期备课、讲授刑法的人,离校后仍在整理经验、提出问题,也参与培养后来者。但他没有因此把离校写成毫无遗憾的正确选择。那份对教师职业的留恋提醒读者:人可以坚定地走向新的事业,同时承认自己失去过某些珍视的东西。
因此,回望他的经历,不必把每一步都解释为早有安排。兼职时的挣扎,并非创业成功后的点缀;长期的专业训练,也不是后来成就的唯一原因。时代提供了空间,同事与合伙人共同参与,而他在不同阶段反复做出的选择,才逐渐连成了今天能够辨认的路径。
烂泥湾的灯光之所以值得记住,不只因为那里住过后来成名的学者。它更照见一种具体的生活:人在有限的条件下工作、写作,也为下一步踌躇。多年以后,孙渝从自己的立足问题,走到了更多同行的发展问题。“江河”可以成为新的愿景,但它最终仍要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人,落实到每天的专业工作和共同遵守的规则。
从歌乐山的讲台出发,他走了很远。那盏灯留下的问题,却仍在继续:一个法律人怎样安顿自己,又能为后来者留下什么。
